待解决的问题
  • 我付了50万房款后,对方违约我反成被告——冤枉!

  • kkkmmm
    时间:08年03月20日 13:27
    我叫童美华,通过房屋中介买路桥南官大道2号立地房,于2007年12月5日付订金10万,12月16日付房款40万。按合同是2008年1月15日过户。但过户当天卖方违约说老婆不同意卖,买方的我只能说多给他2天时间让他做好老婆的思想工作。(因为当初卖房子是他俩夫妻一起签字画押,一起拿房款的)。2天后卖方只给了我一句话:“房子我绝对不卖了,你去仲裁好了”。那段时间刚好要过年了,我没有采取任何法律保护。在一个多月时间里,卖方不曾与我有任何联系并拒绝接听我电话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08年2月29日我申请仲裁,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。仲裁委裁定3月3日仲裁,但3月1日他找了一个假的租房户说他租房户有优先购买权,起诉我和卖方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,做了一张假的租房协议(我这里说假的租房协议是因为那张协议既无租房地址,租金也差了一个月,协议上说07年11月5日到08年5月31日,租金是200元一月,他们写的总的金额是1190元,但租金应该是1390元,而且字迹是同一个人手笔),现在法院受理与3月21日上午开庭审理。签于这种情况我在此寻求帮助。我的移动电话13175341000。
答复信息
  • 管理员xiao
    时间:08年03月20日 01:27
    我想还是找律师比较好,律师可以清楚的解答你的疑问并且能帮助解决问题。
      
  • 管理员xiao
    时间:08年03月20日 01:27
    我想还是找律师比较好,律师可以清楚的解答你的疑问并且能帮助解决问题。
  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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